很常聽到的一個分手理由是『性格不合』, 我一直以為這是可以克服的問題, 不一定要分手....
今天, 我遇到他了, 好久不見的他...
當一個人不愛你的時候, 他可以極之殘忍.
無關他是好人或壞人, 只是因為他不愛你了, 所以他並不需要顧及你的感受, 他可以毫無保留地傷害你, 就算眼睜睜地看著你痛苦, 他還是可以無動於衷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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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事, 其實習慣了就好. 單身, 沒有想像中可怕.
台灣有一位很受歡迎的兩性作家叫女王, 我也買了她寫的書, 她寫得很一針見血, 對很多事情的看法都很特別, 我真的很愛她的文筆. 她有一篇文章叫『怎麼得到, 怎麼失去』, 大概是說, 在感情上,你用何種方式得到它,就會用同樣的方式失去它.